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调拨)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资产〔2021〕64号)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要求,我院拟处置一批已无法使用且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数量9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如对资产处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0731-82231369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403室
附件: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资产报废审批表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