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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01/20 8.0k 阅读 230 点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体系。及时完善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能调整规范了领导小组职责任务,确定由规划财务和法规处专门负责法治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并积极贯彻落实。三是推进学法用法。制定并实施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二)规范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化、系统化管理。今年来,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核工作后发布实施,并提交市司法局备案。根据《长沙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系统、全面且深入的审查与清理,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协议、重大经济支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合同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我局重大决策科学性和合法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各项工作,促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0年聘请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重大涉法事项均要求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听取法律意见。今年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活动、重要合同研究审核2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近400条,参与行政应诉以及行政复议案件2次,参与信息公开案件审查3次等,为我局实现依法行政提供重要助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履行部门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医保效率。将基层医疗机构费用审核、日常监管、年终考核等医保经办职能,按“责、权、利”配套原则,下放至各区、县(市),占全市当批下放事项的54%;全面梳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启动业务流程再造,简化证明材料等等,实现“一次办”办结率达到100%。二是统一医保政策,推进市级统筹工作。随着国家医保局成立,医保管理迈入提质增效时代,我市按照省关于市级统筹的统一部署,出台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以“五张清单”为抓手,于2020年10月全面推进市级统筹,统一医保政策,实现同城同待遇;统一基金管理,增强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发挥基金大数法则的保障效应;统一经办服务,推动医保经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信息系统,推动医保管理信息化。三是扩大特门定点,完善服务体验。针对我市过去特殊病种门诊定点药店少、群众不方便的问题,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今年扩大特门定点范围,基本保障了每个街道都有1-2家特门药店,参保患者可就近购药。四是省内首创定点医药机构记分管理,明确日常协议管理细则和违约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将日常记分和年终评分结果与监管处理举措相结合,进行联合惩戒,实现协议从“软约束”到“刚性”的转变。

(四)推行“三项制度”,积极加强依法行政

制定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明确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流程,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动行政执法结果事后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五个制度,形成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畅通医保线索移送机制,公立医药机构涉嫌违规违法的,其负责人和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2019年至2020年,我市共移送8家医院至公安部门侦查,有115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有8名医院负责人(其中境外引渡回国1人),95名定点医药机构责任人和12名参保人员,在社会上形成强烈的震慑效应。二是探索医务人员违反政策责任追究制,出台《关于实施长沙市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法医保政策责任追究制的通知》,对定点医院的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涉嫌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三是落实“负面清单”和“红黑榜”制度。制定医保“负面清单”,明确不得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费用等32条医疗服务行为边界,定点医药机构如有违反,立即解除协议,且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已有11家医药机构因此解除协议。同时建立医保“红黑榜”制度,在医保官网公布违法违规名单,现已经公布1家医院和8名个人名单。四是建立医保诚信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法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参保人员,建立医保“黑名单”,并同步纳入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目前已有1家医院和22名个人纳入“黑名单”。五是实施监管内控制度。规范医保检查文书和检查流程;实施违规线索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落实现场必须3名以上单数人员对检查情况合议的合议制度;建立“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对重大复杂违规行为采取集体讨论制;明确各岗位监管职责,实施内部追责制度;建立监管要情报告制度等等。

(五)完善学法用法,推动医保宣传普法

1、积极学法用法。围绕新时代新形势新内容,聚焦医保业务工作,全面组织学习培训,积极引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突出学好宪法,自觉尊崇宪法,切实维护宪法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群众问题,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重视医保宣传普法。一是开展“医保微服务”,实现“四进”目标。今年,我市“医保微服务”已进入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机关等148家机关单位,进入书堂山村等27个社区(村),进入11家医院,进入格力、比亚迪等13家企业,印发宣传资料超过10万份,并安装了22台政策宣传一体机进社区。二是举办“医保大讲堂”,强化培训效应。全市共计举办培训班28次,培训对象逾7000人。三是征集“医保小视频”,丰富宣传载体。向各区县(市)征集了“生孩子生育保险怎么用”、“健康扶贫政策面面知”等10个医保小视频,拟在政务大厅、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视频终端和有关媒体平台上轮流播放。四是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于实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党政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对依法行政的领导,抓住重点环节,创新医保基金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新思路,推动医保法治建设稳步发展。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带领全局领导干部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党组高度重视和各处室积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活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不够新颖,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局内专业执法检查人员比较紧缺,执法相关设备不够齐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距离执法专业化标准差距还较大,执法队伍建设面临困难较多。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深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加大在宪法宣传日等民众广泛知晓的特殊日期的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落实“以案释法”工作,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积极探索普法工作创新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充实执法队伍人员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尽快完善执法设施设备,进一步探索引进法治力量,加大医保信息化建设、强化医保执法专业化程度。

(四)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和修订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的体系化程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五)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加强全局干部法治理念,将法治思维贯彻到医保治理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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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