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资产〔2023〕25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理出一批已达报废年限,且均已丧失使用和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详见附件)。经中心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所需处置的资产在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对以上资产处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731-84886841进行反馈。
附件: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汇总表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