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财产〔2021〕6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调拨)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仔细核对,清理出达到报废年限并无法继续使用的空调、直饮水机、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一批,数量76件,金额224719.4元。
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以上资产处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731-84886841提出意见反馈。
附件: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