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潺(身份证号码:430103********15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规定,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其亲属应当在30日内向为其发放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未及时申报导致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
经核查,申莉(身份证号码:430104********102X)于2018年8月因病过世。故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已经发放至申莉银行账户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68441.68元应当予以退还。我们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现抵扣后应退还5244.21元。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5244.21元退回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开户名全称: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全称:长沙银行韭菜园支行
银行账号:800032710420018
转账备注信息:退回申莉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联系部门:稽核二部
联系电话:0731-84907557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811办公室
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