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群体在长创新创业,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24〕4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清单>的通知》(长政办函〔202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长沙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建长沙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库,每年支持165个以上大学生及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入库。广泛发掘和集聚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搭建创业项目资源对接平台,培育和打造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优质项目,定期推送至湖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并择优推荐到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业生态,着力提升其创业成功率。
二、组织机构
长沙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建,日常管理工作由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实施。
三、入库条件
项目入库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创业地或注册地在长沙市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大学生含国内外在校或毕业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生,以及技师学院在校或毕业生。具体包括:
1.市内在校大学生或应届大学毕业生创办及师生共同创办的项目;
2.市外及境外在校大学生或应届大学毕业生创办及师生共同来长创办的项目。
(二)项目所处阶段为早期阶段,包括尚未设立企业实体的大学生创业个人或团队。
(三)项目应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发展前景较好。
(四)有申请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投资和参加创业服务活动的意愿。
四、入库流程
(一)项目征集
项目征集的方式分为市级人社部门收集、相关单位集中推送和个人自主申请三种方式。
市级人社部门收集是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照本方案规定的入库条件,从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申请创业扶持的企业、市级孵化基地在孵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企业、参加创业大赛和其他创业活动的企业中或创业团队中进行收集。
相关单位集中推送是指区县(市)人社部门、创业培训机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等单位对照本方案规定的入库条件,将推荐项目汇总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个人自主申请是指创业项目自行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所有入库创业项目应按要求填报《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库信息表》(附件1),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推荐单位需对拟推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创业项目填报《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库信息表》,连同《大学生创业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并推送。
(二)审核入库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经筛选去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
五、管理与服务
(一)项目跟踪。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谁发现,谁培育,谁跟踪”的总体原则,由项目发现或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
(二)项目孵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托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建立资源对接平台,为在库项目提供孵化服务。
(三)项目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大学生创业服务年度活动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创业峰会、创业论坛、创业赛事、项目路演、政策宣讲等创业服务活动。
根据长沙市相关政策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及时落实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对优秀项目推荐其参与青年人才创业典型等奖项评选,对典型创业案例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四)项目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对入库项目进行梳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湖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并指导其在省人社创业服务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和更新。对于确有资金需求且符合大学生创业基金支持方向的入库项目,组织其开展投融资路演培训,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至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人,并跟踪、帮助其获取基金支持。
(五)定期清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定期对在库项目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入库条件或主动申请退出项目库的项目应及时移出项目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社局、创业培训机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等单位应加强宣传发动,大力推荐符合要求的优质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加入长沙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帮助其链接多元创业服务和优质创业资源。
(三)严肃工作纪律。任何服务于项目申报的公职人员不得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不得收受企业和个人财物,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处理。申报企业或个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诚信黑名单,不再享受长沙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
附件:1.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库信息表
2.大学生创业项目信息汇总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