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
政策政策解读

《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改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2/12/30 1.9w 阅读 372 点赞

一、改革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市2018年率先全省提出“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同步交证”改革思路,并于2019年7月正式启动“交房交证”试点。通过健全责任体系、优化审批方式、再造工作流程、集成联办服务等,新建商品房交证时间由原来平均1-2年压缩至90天,为全省“交房交证”改革作出了有益探索。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75号)后,我市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出台《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全市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并对办理时限、审批流程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要求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完成不动产登记(分户证)。

二、重点改革举措

《实施细则》重点从优化审批、再造流程、集成联办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坚持时间更短、环节更少、流程更优、成本更低、服务更佳原则,确保实现改革目标。

(一)前置工作流程。一是将不动产权属调查和土地、规划、房产测绘流程前置到竣工联合验收之前,建筑物主体封顶、完成工程量达到验收条件即可申请开展测绘,通过平台将测绘成果推送至住建、资规、人防等部门。二是资规部门根据测绘成果提前开展技术咨询工作,对测绘中发现的差异分类处置,制定操作细则。三是将土地价款、报建费、物业维修基金核算、清缴或归集前置到竣工验收阶段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时不再对相关费用进行把关。

(二)打通登记环节。一是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协同办理,同步申请、一窗受理、并行联办、实时共享。开展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合并申请,相关资料在预告登记时一并提交,直接沿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二是简化首次登记程序。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对能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房屋测绘报告及成果数据,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三是进一步创新登记服务举措,推行靠前服务、预约服务,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强化全程监管。一是将消防验收要求纳入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规划条件和用地条件施工过程监管,强化过程监管纠偏。二是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告知承诺制,将竣工结算备案和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等事项调整到竣工验收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承诺期内补齐相关材料,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理及信用惩戒。三是推动土地容量指标全过程管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分期开发的项目,允许先期验收的项目不进行指标核算,直接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完善平台建设。一是建设全市集中统一、与市住房领域信息化平台及税收征管系统互联互通的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平台,打通市工改系统、市住房领域信息化平台、税收征管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全面支撑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和不动产登记、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并按要求做好与相关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二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增加“交房即交证”管理功能,实现商品房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信息共享、并联办理等功能,支撑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审批、竣工验收、测绘、交易、登记成果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一网通办”。

三、实施范围

2022年7月1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住宅项目继续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交房交证。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2022年7月1日后,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2022年12月31日后,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按《实施细则》要求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