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长沙市教育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决定将《关于做好长沙市现有民办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分类登记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22〕2号)《长沙市民办普通高中城区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22〕40号)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1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长沙市教育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决定将《关于做好长沙市现有民办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分类登记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22〕2号)《长沙市民办普通高中城区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22〕40号)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