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通知

2024/07/23 1.4w 阅读 406 点赞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

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保障缴存职工真实的住房消费需求,现就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和现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产权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二、职工不得以配偶婚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申请购房和还贷提取,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除外。

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大对提取事由真实性的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经核查,提取事由不真实的,不予提取。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