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医保中心函〔2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药店申报、现场评估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新增410家零售药店为长沙市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新增长沙市特门药店
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医保中心函〔2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药店申报、现场评估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新增410家零售药店为长沙市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新增长沙市特门药店
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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