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协议零售药店开展特殊病种门诊药店服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20〕13号)及《关于印发<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医保中心函〔2021〕2号)要求,经定点协议零售药店申报,现场核查评估,拟定38家定点协议零售药店为2021年长沙市本级新增补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
受理单位: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2116286
附:长沙市本级2021年拟增补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