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协议零售药店开展特殊病种门诊药店服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20〕13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本级协议零售药店特殊病种门诊服务申报受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医保中心函〔2020〕3号)要求,经定点零售药店申报,现场核查评估,拟定56家协议零售药店为长沙市本级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
受理单位: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2116287
附:长沙市本级拟定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名单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