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刘建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湖南省“双减”政策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6月17日,市教育局会同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开展了“平安消费”联合督查行动。
此次督查分为3个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并邀请长沙政法频道对督查过程进行录像,对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长沙县的71家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非学科类)开展了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守护学生家长缴费安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等。
督查现场向家长发放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提示》110余份,在培训机构醒目位置张贴《校外培训消费提示》70余份。督查发现,部分培训机构还存在办证审批及备案管理推进较缓慢、收费标准未公示、培训服务合同未签订、消防安全有隐患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指出并形成整改清单,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组织“回头看”,持续开展多部门校外培训联合执法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布中小学校外培训“平安消费”提示,并引导学生家长签订《拒绝参与违规校外培训学生家长倡议书》,严查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多措并举整体提升广大学生及家长“平安消费”意识,共同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