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坚持“医院自愿申请、入驻中介超市、依法依规指定”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长沙市医院可申请成为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以下简称体检医院)。
1.医院须具备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有独立的体检部门。
3.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能满足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请流程
(一)入驻中介超市
1.提交入驻申请。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医院,可登录湖南省网上中介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http://zwfw-new.hunan.gov.cn/hn-zjcs-qt/home)提交中介机构入驻申请。
2.相关部门进行核验。由中介超市运行机构及卫健部门对申请医院进行核验。
(二)确定体检医院
1.发布采购公告。市教育局在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有意向的医院可前往参与报名。
2.提交书面申请。参与报名的医院,向长沙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1)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申报表(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院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一级及其以上)。
(4)医院法人及体检中心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
(6)体检中心医护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安全管理制度。
(8)医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9)承诺书(详见附件5)。
市教育局在医院提交书面申请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解答医院相关问题。如医院有异议或不符合要求的,可撤回申请。
3.资格审查。卫健部门对申报的医院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申请的体检医院是否符合要求。
4.签订服务合作协议。体检指定医院实行动态调整,医院数量按实际工作需求确定,根据上年度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体检指定医院须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与市教育局签订服务合作协议(详见附件6)。
三、退出机制
1.所有医院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服务合作协议自动终止,取消其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资格:
(1)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
(2)体检结果弄虚作假,出具虚假体检报告的;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超出国家限价标准的;
(5)自愿申请退出的。
(6)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体检结论的。
(7)单次认定周期内有效投诉超过1%或10起的。
(8)与体检人员发生纠纷且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2.退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名单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体检医院。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医院可在任一工作日按上述流程申请成为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所有指定医院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评估,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3.在长沙教师资格认定通告发布之前获得体检医院资格的医院可参与本次及之后的教师资格体检。如在认定通告发布之后获得体检医院资格的医院将参与下次及之后的教师资格体检。
4.体检医院选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 杨泽华
电 话:0731-88665114
中介超市 张艳艳
电 话:0731-88665169
附件:
1.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工作要求
2.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申请表
3.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
6.服务合作协议
长沙市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