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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市新华书店在各学校建设校园书店的通知

2013/10/21 5.6k 阅读 141 点赞

长教通〔2013〕20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长办发〔2013〕28号)和《关于开展书香长沙全民学习活动的方案》(长学委〔201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支持市新华书店有计划地在各学校建设一批校园书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照省、市有关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坚持有序推进、市场运行、师生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新华书店的品牌、管理平台和图书资源,以市直、区属学校、乡镇办合格中学为重点,建立校园书店,为广大师生提供正版优秀的图书,满足师生曰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全民阅读工程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建设原则

1、总体要求。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有活力、 管得住、可持续”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学校实际,符合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要求校园书店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校园书店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打造书香校园,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2、建设原则。(1)遵循科学规划。在全市各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有选择性地进行建设规划,稳步发展校园书店建设。(2)注重教育原则。校园书店是书香校园的展示窗口,是传播主流文化和民族文化的重要阵地。要加强图书质量的内容把关,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优秀作品要多宣传陈列,对与教学相结合的经典名著要凸显主题,为青少年养成读好书、好读书的阅读习惯提供强大的平台支撑。(3)突显社会效益。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秉承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理念。精选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有利于开展素质教育的优秀正版图书,抵制高定价及非法盗版图书进校。 (4)坚持市场运行。遵循公共文化事业要求和出版发行产业规律,在各级党委政府、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校园书店建设,坚持市场化运作,实现可持续发展,让广大师生及时有效地共享文化发展新成果。

三、建设标准和管理模式

校园书店应建在安全、方便的位置,由学校负责提供30-100㎡的经营场地,店内装修、书架、书源全部由新华书店提供,经营管理由新华书店负责。实行统一店招、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图书供货渠道、统一图书库存回收、统一销售方式、统一服务标准。

四、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

(一)实施步骤

1、试点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3月)。在师生人数达3000人以上规模的学校进行试点,计划建设20多家校园书店。各区县(市)教育局可以各推荐2所学校,市直中小学自行申报,填写好《长沙市中小学校建设校园书店申报表》(见附件)上交市教育局宣统处。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2日。

2、推广阶段(2014年3月—2016年12月)。逐步在全市中小学推广校园书店建设。分步骤在全市建设以直营店为主体、以合作店为补充,人工智能售书,网络在线书店等实体和网络相结合的校园书店连锁网络(支持在线借阅)。2014年拟建70家左右,2015年和2016年拟建100家左右。

(二)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园书店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宣统处长和市新华书店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宣统处,具体负责校园书店建设的相关工作,联系电话:84899731、84421103。

2、延伸服务功能。通过“诵读经典名著,创建书香校园”之名家进校园、“长沙市布克宝贝社会实践大课堂”等一系列主题读书活动引导学生读经典,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同时引导学生参与日常的书店经营管理,把校园书店建设成学校素质教育阅读基地和社会实践大课堂的活动平台。

3、强化规范管理。校园书店的建设是各学校创建书香校园的重要内容之一,新华书店从选址、建设、日常开店、业务流程、商品管理、陈列分类、营销服务、计算机操作、财务结算等都要进行规范,力求校园书店运营管理迈入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轨道,要完善对校园书店建设和运营的考评机制,把长沙的校园书店建设成为长沙文化建设和教育发展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附:长沙中小学建设“校园书店”申报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