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3〕21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生视力保健,发挥眼保健操在视力防护中的积极作用,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长沙市首届小学生眼保健操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7号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学生保护视力的意识,确保学生眼保健操活动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小学生的视力保护,特举办长沙市首届小学生眼保健操比赛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中小学生眼保健操比赛组委会,胡慎信书记任主任,王瓦利任执行主任、郑敏、曾社雄任组员,并从专业视力保护机构中选出5名评委。
三、比赛时间及参赛对象
2013年11月下旬
先由各区县(市)教育局自行组织小学生眼保健操比赛,然后各区县(市)选拔两所小学参加全市的竞赛活动、市直属小学直接参加全市的竞赛。
四、决赛方式及计分办法
评委到各参赛学校任意选择某一个教学班(各参赛小学均为同一年级)作为参赛队伍,进行现场评比、打分。比赛结束后,由组委会成员负责统分、汇总、排序。计分办法是将五位评委的计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平均其余三位评委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评分标准
按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若不符合标准,则每项每人次扣0.5分。
(一)仪表:头发、指甲、校服(男生不能留长发烫发、女生不能留披肩发烫发;指甲干净不留长指甲;着秋季或冬季校服);
(二)准备姿势:闭眼、坐姿端正,腰板挺直;
(三)穴位:找准穴位,自始至终在穴位上按揉;
(四)节奏:掌握节拍,用力适度,柔和缓慢适中;
(五)精神状态:饱满,有活力。
六、奖励方式
由组委会按比赛成绩高低,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单位将于年底学校卫生工作总结会上进行表彰奖励,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参赛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要利用参赛机会进一步提高学生眼保健操的动作规范性,促进学生养成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良好行为习惯。组委会将提前一天通知各参赛学校具体比赛时间,各参赛学校要自备录音机和眼保健操磁带,认真做好比赛准备。
(二)熟悉业务,公平公正。各评委要再次认真学习新眼保健操动作要领,了解掌握竞赛规则,在评判过程中要坚持独立打分、公平公正,不徇私,不违规。
(三)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将各自眼保健操的比赛方案和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