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日,2021年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第一批次(本科)助学工作评审会在市慈善总会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戴建文和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陈昌佳讲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奉蓓蕾出席会议,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何飞主持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和市慈善总会等市政府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省、市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参与评审。
评审会现场

实施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项目是市政府加快实施“教育强市”战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截至2020年,项目已经连续开展17年,共计发放助学金14362.8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51881名,获得了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和第三届“湖南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
今年,市政府对《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5〕7号)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32号)。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根据新修订的助学金管理办法,于7月8日联合印发了《2021年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本年度的助学工作。
经村、乡、县三级摸底申报、个人申报、入户调查和层层审核,提交331名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1名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共422名重点资助对象和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致困家庭子女和人均月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等660名其他困难对象,总计1082名申报对象进入市级审核。经过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分别对申报对象的低保、困难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录取资格,脱贫监测信息,户籍信息的严格审核;市慈善总会的随机抽查复核和前两年资助名单信息比对,以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掌上长沙、智慧长沙以及市慈善总会官网官微等相关媒体的公告公示等程序;再经市高等教育慈善助学评审委员会审议,最终审定第一批次有16名申报对象不符合资助条件;328名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名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722名其他困难对象,共1061名申报对象符合资助条件;另有2名申报对象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受助资格,3名申报对象需转入第二批次进行资助。按照《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8000元,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和其他困难对象5000元的资助标准,共需发放助学金628.9万元。
参与评审的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今年的高等教育慈善助学工作发动广泛,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审查细致,把关严格,过程透明,效果显著。

陈昌佳在发言中提出,要特别关心特殊困难家庭的申报对象,调查摸底时应尽量避免出现遗漏;同时要充分发挥区、县(市)对困难对象的把关识别作用,尽量让更多困难家庭子女享受到市政府的慈善助学惠民政策,体会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戴建文对我市今年的高等教育慈善助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今年的慈善助学政策调整非常好、宣传发动非常到位、申报审核把关非常严格,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共同取得了助学工作的第一阶段胜利。他强调,市慈善总会要及时把第一批次(本科)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发短信予以温馨提示和祝福;要认真做好第二批次(专科)的慈善助学工作,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明纪律,圆满完成今年的高等教育助学任务,确保受助学子如意和人民群众满意;同时,要加快建立高等教育慈善助学信息互动平台,加强与受助学生的互动交流,尽早启动延伸助学工作,鼓励受助学子学好本领、常怀善心、多行善举、传递爱心、回报社会,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据了解,第一批次(本科)助学金将在9月6日前由长沙慈善总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第二批次(专科)慈善助学的申报、核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将于9月下旬公布拟资助名单,10月初召开评审会审定具体名单,10月上旬把助学金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