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长沙市慈善总会召开2021年度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工作部署会,启动实施市政府1500万元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项目。今年考上本科及专科院校的困难家庭子女每人可获得5000-8000元的资助。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印发的《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32号)文件规定,今年考上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资助8000元;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致困家庭子女和人均月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每人资助5000元。同时,为鼓励受助学生立志成才,传递慈善爱心,对今年入大学后仍是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且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从2022年起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每年向市慈善总会申请资助,经市慈善总会核实相关情况,并报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审定后,每人每次资助3000元。
会议对市政府高等教育慈善助学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2021年慈善助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助学工作安排,今年的申报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接受录取到本科院校的贫困大学生申报,申报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4日;第二批次接受录取到专科院校的贫困大学生申报,申报时间为8月10至22日。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由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逐个调查摸底申报;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致困家庭子女和人均月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由本人或监护人持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诚信承诺书,信息比对授权书、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助学金将由市慈善总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汇入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第一批次(本科)和第二批次(专科)助学金将分别于8月30日和9月30日前发放到位。
会议指出,今年是执行市政府新的慈善助学政策的第一年,也是实施湖南省“3+1+2”新高考招录方案的第一年,各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民生实事要认真办好。要强化慈善助学工作的宣传,大力宣扬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慈心善举,广泛动员困难学子申报慈善助学项目,努力做到应助尽助;要持续关注受助学子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延伸资助。二是上报核查要严谨细致。要按照慈善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简化核查程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但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入户核查工作,坚持一个标准量到底,确保受助对象更加精准;要根据相关规定整理上报好有关资料,杜绝出现工作差错。三是公示公开要及时完整。村、乡、县、市四级公示率均需达到100%。各级都必须全程公开助学过程,详细公示助学名单,保证助学工作的每个环节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四是群众利益要切实维护。在核查过程中,对待群众要温馨体贴、态度谦恭,不得口大气粗,不得刁难群众;要严格执行审查程序,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非法侵占、虚报冒领助学金,不得优亲厚友,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能够体会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