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采购人)的委托,对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BC2024-CG-080
3、采购预算(控制价):349068.84元
4、采购标的: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工期:15日历日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8、政策功能:
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349068.84 |
349068.84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供应商近三年(递交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完成过2个类似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或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提供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4、递交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 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1)名 称: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边山社区
(3)联系人:钟超
(4)电 话:18711000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3)联系人:王琴、杜锦、罗勇
(4)电 话:0731-86795555、13975873524
(5)邮 编:410000
(6)电子邮箱:273992586@qq.com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