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市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对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现印发《长沙市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相关内容已登载在长沙民政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并按时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于2024年5月15日前及时作出初审结论。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市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2023年度长沙市本级社会团体应检名单;
3.2023年度长沙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检名单;
4.2023年度长沙市本级社会团体抽查名单;
5.2023年度长沙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名单。
长沙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