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民发〔2023〕8号)有关规定,经养老机构自愿申报、区县(市)民政部门初审把关、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专家实地综合评定、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定结果公示、局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现对确定为四级和三级的养老机构予以公告。
一、评定为四级养老机构的名单(2家)
1、宁乡市社会福利中心
2、开福区社会福利中心
二、评定为三级养老机构的名单(11家)
1、浏阳市万众和怡家养老服务中心
2、长沙市麓山老年公寓
3、长沙县安沙镇敬老院
4、长沙市雨花区和润老年养护院
5、长沙市岳麓区航天寸草春晖颐养家园
6、宁乡市金洲镇敬老院
7、湖南鱼忆认知症长者照护中心
8、长沙市望城区养老和社会福利中心
9、长沙县高桥镇敬老院
10、宁乡市菁华铺乡敬老院
11、长沙县路口镇敬老院
以上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3年。
长沙市民政局(代章)
长沙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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