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我局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文件精神以及我市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并经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法制初审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了《长沙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在2023年4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即需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如为单位另需加盖公章。
通讯方式: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 长沙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朱江 88665441。
附件:长沙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长沙市民政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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