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文件精神,拟将我市工资最低标准调整如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11日。
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如下:
电子邮箱:csldgxc@163.com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0731-8490793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