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收到了公司拖欠半年多之久的补偿款了,现在有钱置办年货,可以过一个安稳年了,感谢仲裁院同志高效调解”。2026年2月9日,某商超企业一名维权职工如是向市仲裁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悉,2月2日上午,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大厅内,某商超企业近70名职工聚集维权,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待岗工资,涉案金额达176.23万元。该群体人数较多,情绪较为激动,且通过微信群组织维权,个别职工言辞激烈,甚至流露出极端情绪,社会影响较大。经核实,该企业因受网络冲击与经济下行双重压力,经营严重亏损,已于2025年6月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协议,但补偿款项一直未予支付。
面对这一重大涉众纠纷,市仲裁院迅速响应、积极作为。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接待、细致倾听,深入沟通并宣讲政策,有效舒缓职工情绪。同时,市仲裁院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立即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迅速到场处理。当日下午,陈东辉院长亲自主持调解,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进行协商。仲裁院秉持公正立场,一方面向企业阐释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定义务;企业方表示虽愿履责,但经营困顿、账户无款,实难支付。另一方面,引导职工理性看待企业实际困难,互谅互让、共克时艰。职工回应称已给予企业半年宽限,希望尽快解决。经多轮艰难协调,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企业承诺积极筹措资金,职工同意给予一定支付缓冲期。仲裁院据此要求企业三日内提交具体支付方案。
2月4日下午,市仲裁院主要负责人再次主持调解,进一步阐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听取企业困难与支付方案。企业代表表示,公司账户已无资金,董事长愿以个人资金先行支付约半数补偿金,余款力争在2026年内付清。职工代表经内部讨论,约40%职工可接受该方案,但要求缩短余款支付期限;其余60%职工仍坚持一次性付清。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在此艰难时刻,市仲裁院主要负责人带领仲裁院同志沉着应对,走出会议室,在近70余名职工的包围中与全体维权职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耐心释法明理,倾情疏导劝解,经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全体职工达成一致:企业先行支付每人1万元经济补偿金,余款于2026年6月底前全部结清,并由市仲裁院出具仲裁调解书予以确认。企业代表经与董事会紧急沟通后,亦同意该方案。2月5日至6日,经加班加点,市仲裁院将制作好的仲裁调解书一一送达至企业和职工。2月6日,企业将首批补偿款支付到位。至此,这起涉及人数众多、矛盾尖锐、社会关注度高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本案是市仲裁院深入践行“大调解”工作战略的生动体现。通过“大调解”融化坚冰,解决纠纷,保障民生,让群众过一个安稳的春节。自职工申请维权至纠纷圆满解决,用时不足五日。通过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切实兼顾企业经营困境,避免了案件进入仲裁程序,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减轻了仲裁压力,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市仲裁院始终坚持与深化“大调解”战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率持续提升,为化解劳资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东辉带领工作人员与维权职工现场沟通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东辉组织企业代表与维权职工代表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