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需全域谋划、系统施策、因地制宜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最新政策要求,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际推进情况,起草了《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海绵城市建设内涵,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系统化全域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长沙模式。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推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形成示范效应。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系统布局,全域推进、有序实施,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市区联动、上下整合,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四)重点任务
通过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体系、加强区域流域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进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强化运行维护管理和建设评估等六个方面任务,构建健康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提升城区防洪排涝能力,促进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力争将长沙市建成我国中部地区特色鲜明、功效完善、产业健全的海绵城市典范。
(五)保障机制
主要从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属地联动、强化资金保障、推动社会参与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