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停车工作是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事关城市功能完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停车难、停车乱已成为城市堵点、民生焦点、社会热点。5月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为保证《长沙市解决停车难治理停车乱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工作的连续性,切实解决我市“车位问题”,形成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文件内容及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我中心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长沙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依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中心起草了《意见》初稿。7月,我中心多次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就长沙市目前的停车现状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意见》修改;9月至10月,我中心向23个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5个单位15条意见,其中采纳5个单位13条意见,未采纳的2条意见已与有关单位沟通一致。11月5日,长沙市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2021年第三次会议就《意见》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我中心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关于推动长沙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关于推动长沙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送审稿)》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到2025年,长沙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停车资源有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高效,城市停车规范有序,城区“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纾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为五大举措。一是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通过加强规划引导;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三个方面保障停车设施供给,优化出行结构。二是加快停车设施提质增效。通过提升停车设施装备技术水平;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停车资源共享三个方面提升城市停车智慧化管理水平,提高车位运转效率。三是强化停车要素政策保障。通过完善停车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停车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六个方面为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提供政策支持。四是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通过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依法规范停车秩序两个方面为城市停车管理提供法律法规保障。五是构建静态交通工作体系。通过明确职能职责;做好宣传引导两个方面建立停车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并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到我市静态交通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