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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明确长沙市“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建设管理和准入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2/01 1.6w 阅读 278 点赞

一、起草背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文件,为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市公租房建设规模、筹集方式,并结合工作实际,稳步降低准入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制定印发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建设管理和准入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号)。

二、起草过程

我局结合编制长沙市“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的契机,针对准入标准、任务分配、主体责任、运营管理等问题开展大量调查研究。2021年10月12日,组织区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及国有企业讨论该文本,10月21日向国家级园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公积金中心等17个单位征求意见。针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通知文本。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发展和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努力实现我市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得到保障,促进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不断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主体责任,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和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内容。第三部分建设组织,明确了公租房的供地方式、建设主体、资金安排、产权归属。第四部分任务分配,“十四五”期间,内五区公租房筹集任务不少于10000套,根据各区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进行了任务分解。第五部分为准入标准。现执行的准入标准中收入水平进行调整。低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893元(含)以下调整为314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524元(含)以下调整为3140元(不含)至3865元(含)。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