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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4/11/18 4.1k 阅读 318 点赞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经研究,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

二、单身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三、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四、我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的限制,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1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