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理解《实施意见》,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风电+储能等产业快速发展。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也迎来了政策叠加、机遇利好的重要窗口期、发展黄金期。
我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具有两大突出优势:一是产业链条完整。构建了“前驱体、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芯、电池包封装与制造—储能电池终端应用—回收再利用”闭环产业链条。二是创新要素集聚。中南大学是中国储能材料产业的黄埔军校,湖南大学、长沙理工、长沙矿业研究院储能材料领域科研实力强大,柴立元、刘业翔院士是国家级顶尖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2021年,我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链总产值约700亿元,较2020年实现翻番。但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已不容乐观,用电成本高、用地瓶颈突出等问题致使部分重点企业将产业向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外省布局,外地新项目也难以引入,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前景堪忧。
二、《实施意见》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推动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龙头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引进,推进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将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培育成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突出”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三、《实施意见》发展目标
到2026年,产业集群总规模突破5000亿元,建成2-3个“千亿级”优势产业集聚区;动力电池产能达到100GWh,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00GWh,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力争培育先进储能材料行业50亿级企业15家,100亿级企业10家,500亿级企业1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
四、《实施意见》政策举措
(一)用电支持。一是优势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用电需求。二是对现有企业营业收入或新引入企业固定投资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储能电站运营主体给予资金支持。
(二)供地优先。一是支持宁乡经开区申报化工集中区,承接先进储能材料产业相关重大项目招商落地。二是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专业园区调区扩区。三是支持园区清理盘活低效闲置用地,支持固定投资达到一定条件的重大先进储能材料项目加快用地审批。
(三)金融服务。一是引导100亿元的先进储能材料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市级其他政策性资金向重点企业、关键项目倾斜;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配套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服务。
(四)创新鼓励。一是鼓励成立新能源研究院,根据具体情况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二是对新获批相关国家级荣誉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五)应用推广。一是制定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强链产品清单,对采购清单内产品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领域的会展、论坛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六)招商激励。一是加快核心环节强链补链,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对于新引入的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从高层次人才评定、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项目单位相关人员支持。
(七)龙头打造。对年主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先进储能材料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五、《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资金投入。2023-2026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三是优化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