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畜禽养殖安全健康发 展,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对放心肉食品、公共卫生安全、优美生 态环境的需求,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的意见》(国办发 〔2020〕 31 号),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目标措施
一、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指挥能力
1.压实属地责任
2.强化联防联控
3.推动群防群控
二、提升生物安全防护能力
1.提升养殖环节防护能力
2.提升屠宰环节防护能力
3.提升无害化处理环节防护能力
4.推进无疫区建设
三、提升动物疫病监测处置能力
1.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2.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3.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四、提升动物疫情防控保障能力
1.足额保障扑杀补助资金
2.落实动物防疫资金保障
3.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