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
政策政策解读

《长沙市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购建公租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10/24 1.6w 阅读 70 点赞

一、方案出台背景。在可行性方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等政策有相关规定;上海、青岛等城市公积金中心已经有利用增值收益购建保障性住房的成功先例,效果良好,可供借鉴;在必要性方面,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多措并举构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制度的一种,除支持职工低息贷款购房外,产生的增值收益中计提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租房。改革增值收益使用方法,由过去的分散使用向集中使用转变,有利于发挥资金的积累效应,快速增加我市公租房供应,可帮助解决公租房供应阶段性短缺的问题。同时,收购存量商业公寓和普通商品房作为公租房,可缩减商业公寓去化周期,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鉴于以上考虑,市公积金中心按照上级部署和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实际,牵头起草了《长沙市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购建公租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方案起草过程。一是开展调研。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公租房需求与供应调研,了解各区公租房实际情况;二是征求意见。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区人民政府意见,并根据意见作相应修改;三是专题研究。6月7日、6月20日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两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7月1日,《实施方案》经我市公积金管委会2022年第1次会议审定通过;9月13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基本原则、总体思路、购建方式等6个主要内容。基本原则中明确,公租房供给主体主要为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对象等。同时,为快速形成供给,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以购买为主,助力去库存,盘活存量。总体思路中明确,“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5亿元,总量不少于25亿元,购建公租房不少于5000套。

购建的方式分为购买和新建两种,对如何选定项目、如何购买和新建以及具体项目实施均进行了规定,通过各区、各部门以及长房集团有效统筹,政企合力规范推进。同时,按照我市相关文件规定,购买、新建的公租房交付后,由长房集团负责后期运营管理。

方案明确了资金管理和工作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工作责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市审计局将对项目购建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同时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做好需求编制以及待租分配等工作。方案适用于长沙市内五区城区范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