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优化湘江新区管理体制是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顺应国家级新区发展趋势的主动之为,是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施“强省会”战略的关键之招,是破解发展梗阻和体制障碍、推动湘江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举,是发挥山水洲城优势、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新通道的有效之策。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长沙市人民政府对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的委托管理职能,加快推进湘江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出台《关于明确湖南湘江新区经济社会管理有关事项的意见》(长政发〔2022〕8号)。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放为原则、以不放为例外”,充分赋予湘江新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分批下放、动态调整;三是坚持“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加大对湘江新区支持力度,依法依规最大限度保障湘江新区发展自主权;四是坚持“权责一致、协同高效”,湘江新区管委会作为行政主体承担相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责任,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在发展规划、区域开发、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促进等方面为湘江新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为“具体事项”。明确了重大决策、财税管理、规划用地、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乡村振兴、统计及其他等八个方面的事项。一是重大决策事项,主要从重大规划编审、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公共事业、重大事件处置、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明确了湘江新区应及时上报或由市委、市政府统筹决策的事项。二是财税管理事项,明确了预算编审、财政收入、债务管理、财政支出等方面的管理体制。三是规划用地管理事项,明确了规划实施、用地管理、土地供应、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四是城市建设管理事项,明确了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行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领域行政执法、城市内涝防治等方面的管理体制。五是城市运行管理事项,明确了城市维护管理、城市景观管控、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六是乡村振兴管理事项,明确了粮食安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乡村发展等管理体制。七是统计管理事项,明确了统计监测、统计执法、数据发布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八是其他事项,对于未在文件中明确的湘江新区经济社会管理其他事宜,提出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由相关部门另行明确。
第三部分为“工作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稳妥推进等方面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确保湘江新区管理体制优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