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3〕21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高校及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
秋季学期以来,省教育厅通报了我省部分地区学校发生的几起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严重地损害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10月中旬,市食安办对我市中秋节校园食品安全督查进行了情况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要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狠抓落实。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安全可控。
三、做好食堂,饮用水设施清洁消毒及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要做好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消除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饮用水要请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要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工作,清理卫生死角,重点抓好垃圾、污水的处理以及厕所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切断肠道传染病传播途径。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严把病从口入关。
五、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市教育局也将进行抽查。学校要做好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校内超市、以及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维护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情况,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关措施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使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全面落实。确保食品安全。
六、加强信息上报制度。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一旦发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坚决杜绝迟报、缓报甚至瞒报的现象发生。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7日